學生申請停修作業流程:學生資訊系統→選課管理→選課作業→申請停修→列印停修申請表→【任課教師】及【導師】簽章→送交學生所屬系所審核。
/
🔔注意事宜及說明🔔
1.依開南大學學生選課注意事項:「在完成紙本申請程序核准前,而將系統申請刪除,或於系統申請後未完成紙本申請程序者,皆視為未完成申請。」另學生停修申請表(如附檔範本)注意事項第6點:停修申請紙本與系統需相符,完成紙本程序後將系統刪除,或於系統申請後未完成紙本程序,皆視為未完成申請。
2.承第1點,過去有部分學生紙本申請完成後將系統刪除,導致紙本與系統不符,系統無法審核的情況,故於系統有提醒功能,當學生點取消申請時,會跳窗說明並請學生輸入學生資訊系統的密碼才可取消申請。
3.學生簽名欄繳件日期請學生務必填寫。
4.是否經正確任課教師及導師簽章。
5.系所留存第二聯,並將第一聯:學生自行留存(無系所簽收章,則視為無效)交予學生留存。
6.除進修及推度教育處於12月8日(三)轉交12月7日(二)晚上收取的停修申請表外,請依學生申請停修時程收件。
7.核准停修科目不退學分費(未繳者仍應補繳)
❏ PS:停修核准後之修習學分不得少於各年級之最低修習學分數。
※紙本和系統須相符合※